作者为中国民生银行私人银行事业部方案设计中心总监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20世纪60年代始于美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低成本、高盈利、便捷灵活的投资手段逐渐为众多投资者所熟悉。与此同时,中国A股市场在经过股权分置改革的大手术后,开始逐渐具有投资价值并迅速地实现价格膨胀,中小板市场的建立以及创业板的推出标志着国内完整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建立。在从2002年至2009年的国内创投市场上,平均成立基金52支,平均募集金额约250亿人民币。
过去几年中,国内创业投资行业一直是以美元为主导,创投退出也以企业的海外上市为主要通道。即所谓的“红筹”上市模式,境内企业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名义在开曼群岛、维京、百慕大等离岸中心设立壳公司,再以境内股权或资产对壳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收购境内企业的资产,以境外壳公司名义达到曲线境外上市的目的。近年来这种模式正在因为国内创投法规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而悄然改变。商务部在2006年实施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使得国际基金投资中国项目的方式,由原来的两头在外的离岸红筹变成了主体在内的在岸交易,“本土基金、本土投资、本土退出”的完整本土路线已经清晰的浮出水面。2009年国内新募集基金共94支,其中人民币基金共有84支,募集金额约合244亿人民币。从新募基金数量来看,人民币基金首次超过外币基金,占据了主导地位。
2009年,全球经济仍未完全走出阴霾,外币基金的募集趋于谨慎,而国内经济企稳向好趋势明显,中央及各地方政府频推新政,创投环境日益改善,创业板尘埃落定,在众多积极因素的推动之下,越来越多的创投企业开始探索人民币基金的发展之路。
随着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经济列车的高速前行推动下渐入佳境,这种以私募的形式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并在资本市场寻找退出机会以实现收益的方式逐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市盈率扩大倍数来实现资本增值。具有明显的特点。首先,其投资更加积极主动,属于参与型投资。与买入持有的投资策略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往往会积极的参与到投资企业的决策中去,并高度重视其资本优化及人员结构的调整以便使其具有更加优秀的财务报表,从而在市场上寻得高价位退出的机会。其次,投资策略高度保密,根据美国的法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无需在监管机构登记、报告或披露信息。再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高杠杆操作大规模资金,突破基金自有资金不足的限制(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比例一般为1%与99%),基金运作的财务杠杆倍数为2-5倍,最高可达20倍。风险与收益也同时成倍数放大;最后,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大多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属于合伙制企业,不设董事会,由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起点高、投资期限长,是承担了风险与牺牲了流动性而换取的高收益回报投资,比较符合私人银行客户的投资偏好。作为现代金融服务企业,商业银行的价值早已超越了资金提供者的简单金融媒介功能,以客户价值及企业需求为导向进行业务创新与市场开拓,为个人和企业发展搭建快速成长的桥梁是现代金融服务企业的新定位。在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呈现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参与该类业务将是大势所趋,并将作为市场资源整合的平台在国内创业投资市场的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作为商业银行,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业务,即意味着建立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体系。利用商业银行整合资源的优势,以“从项目中培养客户,从客户中挖掘项目”为出发点,嫁接多种资源,营建业务平台,为股权投资的各个环节提供支持。尤其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从成长到上市的全套解决方案,以“扶持、成长、共赢”的理念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有助于加强与客户的粘连度,提高行业竞争优势,并为银行拓展新的收益来源。
私人银行开展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作可以从行业准入、项目评估、银行参与监督管理与营销指引几个方面入手。
一、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与优秀的投资管理团队是业务开展的关键。
目前国内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主要是外资创投企业(多为美元基金),中外合资创投企业,以及本土创投企业(人民币基金),三路人马虽然各有所长,但对其综合评估不外乎根据其管理资产规模、投资经验、团队结构、以及过往业绩等入手。纵向比较,外资背景的创投企业有着长期的投资经验,其在经验累积的过程中不断提升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对于市场的敏感性是其竞争中的优势所在。但是外资创投企业对于国内地方政府关系以及地方资源、渠道存在一定的不熟悉,在介入地方上的一些优质投资项目方面难以获得机会。
最显著的例子是凯雷徐工收购案最终流产,从中可以看出外资对一些国企的投资难关重重。本土创投企业,成立创建时间相对较短,但是发展迅速,尤其是一些有政府背景的创投企业在获得项目上会有一定的优势。此外,本土创投企业在组织结构上有明确可追索的国内法体---由境内的投资者发起设立及管理,绝大多数采取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外资创投企业通常采取有限合伙制的组织方式,具体运作方式一般是在离岸金融中心设立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并在国内设置相应的办公室来开展境内的投资业务。相比较来说本土创投企业的股权结构更简单清晰,但是其相对弱点是投资管理技术,以及行业经验相对较少。
基本上,一个成熟的创投企业需要经历过几个完整的经济周期后才可以建立一支成熟的团队与发展出一套成功的行业经验,从而建立一套可复制的盈利模式。而一个完整的行业周期至少要历经5年的时间。国内创投行业的先锋-深圳创新资本,也才成立了10年的时间。显然,本土创投企业在业务与运营模式成熟度方面,相比外资创投企业具有一定的劣势。横向比较,创投企业的投资项目储备,尤其是其获取投资项目的资源与能力是判断一个创投企业另一重要选择标准。在此方面,一个在创投市场上打拼多年的风险投资家一定具备比较优势,而本土创投企业由于其政府关系的背景也会在“拿项目”上占有先机。
毕竟,流动性过剩的市场上“钱好找,项目难找”。如何在一个创投企业的资质、经验、专业程度等方面作出准确判断,是私人银行需要协助客户解决的问题。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与资源优势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行业准入制度及评估标准是私人银行开展该类业务的先决条件。
二、在一定程度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具有不透明的特点,使得公开的市场监管在一定程度上难以覆盖其投资的全过程,从而在防范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与操作风险方面增加了难度。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运用较高的财务杠杆,一旦投资经理在项目选择上预测失误,财务杠杆也会成倍地放大损失的数额。股权投资侧重于被投企业的市盈率增值倍数的扩大,审慎的判断项目的投入价格,预测其主营业务的利润增长以及净利润的含金量高低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尤其是抓住行业的龙头企业、选择具有行业竞争力的盈利模式的投资目标,是投资成功的先决条件。因此,如何判断私募股权投资项目资质成为首要课题。私人银行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应着重培养一支熟悉股权投资专业团队。其对于市场的熟悉与业内行情的把握有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判断投资形式、分析投资策略,掌握投资的阶段性并具体的分析投资过程中每一环节,认清潜在风险。通过与投资团队的强强联合保障基金的良好规范运作。
三、在参与基金管理与监督其运营方面银行应该发挥其主动作用。
在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普通合伙人的出资一般只占基金总额的1%左右,而从基金中的利润分成却在20%-25%之间。资本放大的杠杆效应构成了对风险投资家的内在激励的同时,也对其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防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合伙人的道德风险,一方面,银行应对其进行详尽的从业履历尽职尽责调查,另一方面,应对其所承担的代理人信托义务明确界定,并站在投资人的角度上详尽的审查合同条款尤其是限制性条款,为投资人争取正当的权益。例如,普通合伙人的利润分成要等到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全部投资后才可以提取,使之处于分红链的末端,而作为一种约束措施。
在加强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了解和资料收集的同时,通过建立综合服务体系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与银行业务相结合,对基金投资的项目嵌入商业银行的服务,通过进行资金结算和委托支付,防止可能发生的资金挪用。此外,私人银行还可以充分利用其对高端客户的服务平台,植入与客户共同成长的理念,在为高端客户提供投资渠道的同时,积极拓展融资服务业务,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把投资人与被投资人同时纳入银行的服务体系,银行与客户相扶相持共同走过成长、共赢的创富之路。在积极主动参与管理的前提下,银行不是单纯的融资渠道,而是整合各方资源,利用商业银行及私人银行的有利平台,提供托管业务、公司业务、个人业务等综合性一揽子服务,在资金托管、推荐投资人、提供融资支持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作为银行融资渠道的补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利用其优秀的项目挖掘与评估能力筛选出可投资企业并以投入资金夯实企业的期初资本,为后续银行资金的介入铺平道路。由于大企业主要借助对小企业投资、收购小企业等方式保持自己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在股权投资业务平台上以项目推荐洽谈会的方式可以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建立合并的机会,促进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等多种公司业务的开展,为企业提供综合性、多层次的融资方案。
四、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客户推介方面,银行应该制定缜密的营销推介流程和严格的操作规范。
向潜在客户推介投资的方式以小范围路演推介会的形式开展,由合作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介绍项目,银行确保推介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充分的传递投资项目信息,详细的解答客户问题。尽管银行在推介的过程中处于“居间”地位,利用推介的形式为银行建立了法律风险防火墙,但是,银行始终承担着发生收益损失情况下的声誉风险。除了严格选择合作机构,建立监控体系以外还应该谨慎挑选推介对象,严格执行“合格投资人”的标准,私募股权投资的潜在客户应该是具有投资实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对未来的投资资金无流动性需求并且具备一定的股权投资知识或经验的客户。私人银行更应该从全面的资产配置组合的角度为客户提出投资建议,合理的设定客户的收入预期,并根据经济形式对资产组合适当调整。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2007年制定的《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规定,“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明确区分其所在机构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和由其所在机构自担风险的产品”,必须“充分提示代理销售产品的信息,为客户在作出是否购买银行产品或服务的判断提供依据”。以上规范对于银行客户经理在向客户介绍私募股权投资的同时,对于客户经理的业务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零售业务批量化的背景下,客户经理的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在私人银行的平台上,作为合格私人银行家的客户经理理应通过不断的专业素质的培养,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知识并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操作流程以及创业投资的市场环境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由于针对着小范围的投资群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私人银行带来了先天的神秘感,其本身的英文释义private equity与private banking都带有不可广而推之的意味,以致我们会看到对于这两个行业的报道经常使用“解读…”、“解密…”的字眼来描述。对于私人银行客户来说,PE与PB都是其财富管理的金融服务工具。当国民财富越来越多的主要体现为金融资产而非银行存款的时候,市场对专业资产管理的需求就会旺盛起来。在此背景之下,PB与PE的联姻也就变得顺理成章。
去年创业板的推出极大的丰富了市场退出渠道,已经公告业绩的51家创业板公司2009年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63.06亿元,较2008年的122.07亿元同比增长33.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7亿元,较2008年的20.79亿元增长47.11%。虽然其动态市盈率在2009年高达68倍,但是仍旧显现出大多数创业板公司良好的业绩增长势态。未来一段时间内,在创业板寻求退出将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渠道。2010年下半年,随着首批创业板公司非流通股的解禁,市场将充分显现创业投资的超额回报,创投产业将再次掀起新一轮的热潮。揭开了神秘面纱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正在成为私人银行重要的金融服务手段,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突破点。
来源: 和讯网